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总体规划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2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本次规划范围包含乍浦镇(除九龙山风景区)及海盐西塘桥街道部分区域。东至乍浦镇界、南至海塘围堤-翁金线-乍浦镇界、西至杭州湾跨海大桥-平海路-三江化工西界-乍浦镇界、北至乍浦镇界,总面积54.2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4-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至2030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发展目标:全区域、全方位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创新引领、产业提质、城乡统筹、生态环境、港产城融合等工作全面提升。规划区形成以绿色化工新材料、航空航天及高端装备、氢能等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的新产业格局,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功能定位:(1)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开放新门户:紧抓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金南翼”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乍浦港口和内河水运独特资源优势,高水平推进乍浦港转型升级,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推进国际投资双向发力。按照“服务全市、辐射浙北、融入上海、联通全球”的要求加快推进嘉兴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2)杭州湾北岸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新高地。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机遇与“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建契机,围绕“1+2”新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临港现代装备·航空航天产业园、氢能产业园。(3)港产城融合的绿色宜居新典范。在彰显港口城市特色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产城关系,强化乍浦镇千年古镇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优化城市发展格局、提升城乡生活品质、完善配套设施支撑、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心,三轴四区”的结构。一核两心,依托金海洋大道西侧商务商业休闲服务,打造综合服务核,以及乍浦塘西侧产业园区内部的生产服务中心与乍浦塘东侧乍浦老镇内的生活服务中心;三轴四区,即依托中山路形成的区域发展轴、依托东方大道形成区域联动的生产服务轴、依托金海洋大道形成的综合服务轴,以及西部产业区、滨海文旅区、临港新城区、能源产业区。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大气环境:根据本次预测结果可知:规划实施后,预测区域中常规污染物(SO2、NO2、PM10和PM2.5)小时值、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在叠加现状背景值后,叠加终值也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可认为规划实施后,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地表水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产生的各类工业废水能够纳管处置,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区域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尾水排放不会对杭州湾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因此建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求现有企业及新入驻企业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管理,谨防在废水输送、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管网维护,提倡节约用水、中水回用。在各项地表水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且随着规划中地表水保护相关措施的实施,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望得到改善。
地下水环境:企业若防护措施到位,不会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仅从风险的角度讲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的风险。因此,本环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措施:园区应督促企业对主要污染部位如废水收集池、固废堆放场所、生产区域等采取防渗措施,确保污染物不进入地下水;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液、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危废仓库构筑物的防沉降、防渗措施。在此前提下,规划实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园区规划实施后新增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没有超出区域可依托的处置设施的处理能力范围,可得到妥善处理,只要加强收集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声环境:由于园区内有居住区分布,园区应加强对噪声的控制。为确保园区内噪声功能区达标,入驻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应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同时加强交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城区和居住区内严禁鸣笛。只要按照规划要求以及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控制,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土壤环境:园区内及周边土壤环境各评价因子均能满足相关风险管控标准限值,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要求现有企业及新进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治措施,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生态环境:规划实施将对局部生态系统带来一定的影响,不过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生态建设和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是有限的。
环境风险:根据典型企业事故预测结果可知,大气环境风险事故后果在可接受范围内;事故情况下,规划区企业污水事故排放对周围海域及内河影响较大,因此要严格要求各企业以及污水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降低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减少事故排水对海域及河道水质的影响,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根据典型企业事故预测结果可知,废水渗透至地下水会对其水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一定范围内会出现超标情况。要求规划区内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因此,园区在现状及规划实施期内,按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整体风险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总体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区域发展空间,盘活低效土地资源,有效指导规划区开发建设。本次规划发展定位、空间结构和产业发展方向等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总体相符。规划的实施会给区域资源环境带来一定压力,应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建设。从总体上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安全能够支撑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的建设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申请查阅。
[注]: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zpjkqghhp@126.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3-85581715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工 0571-887792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方式:0571-28869176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方式:0573-85588120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