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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德清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4

德清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德清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建设单位: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厂区用地面积12.09亩,建设规模为2000m3/d,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芬顿流化床、混凝沉淀池、消毒池、管理用房、风机房、工艺设备、电气及自动化仪表等,配套“一企一管”污水输送压力管约22.71公里。

建设地点:德清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总投资:10979.0980万元 

建设工期:12个月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及要求

序号

名称

相对厂址方位

距项目最近距离(m)

环境功能区

街道/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小区

1

湖州市新市镇

谷门村

河界

西北

2883

环境空气二类区

2

塔影桥

西北

1882

3

坝头

西北

2553

4

后庄桥

西北

1881

5

张家埭

西北

2543

6

新市镇小学新联分校

西北

1851

7

低桥埭

西北

1981

8

东村

西北

1513

9

元家桥

西北

1907

10

谷门新村

西

2216

11

石泉村

石泉新村

西北

2432

12

姬家湾

西北

2250

13

张家门

西北

2121

14

乐安村

李家

1329

15

张家浜

837

16

朱墓

668

17

大坟郎

340

18

湾山里

西北

1220

19

秀才

西北

904

20

屠家井

西

1950

21

杜家埭

西

1887

22

喜新桥

西南

1458

23

塔园小区

西南

2438

24

圣马·聚福苑

西南

2638

25

蔡家村

蔡界新区

东北

895

26

新开河小区

2239

27

河土大郎

1983

28

新市镇集

江南府

西南

2389

29

吉祥苑

西南

2441

30

西安社区

西南

2483

31

万安小区

西南

2890

32

紫香苑

西南

2727

33

谢家园小区

西南

2555

34

紫荆家园

西南

2602

35

杭师大附属医院德清分院

西南

2956

36

市景花园

西南

2651

37

东升新村

西南

2493

38

南昌社区

西南

2890

39

果山头

西南

2827

40

城东村

梅子巷

西南

2247

41

雁鱼荡

西南

1267

42

城东新村

西南

1758

43

中潭

西南

2022

44

木场头

西南

2484

45

孟溪村

邱家浜

2026

46

塘桥头

东南

2096

47

鸟四圩

东南

1895

48

中埭郎

东南

2410

49

和睦桥

东南

2237

50

张家埭

东南

2591

51

湖州市善琏镇

窑里村

顾家埭

1971

52

布袋

2239

53

窑里村

1697

54

金家角

1517

55

总管桥

1465

56

含山村

栖贤浜

东北

2496

57

鱼桥坝

东北

2139

58

桐乡市洲泉镇

道村村

道村村

东南

3144

59

梅家桥

2210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较低,NH3H2S污染物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经预测对环境空气质量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德清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在正常排放工况下,德清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建后,对周边水域环境影响较小,排口下游断面能稳定达标,也不会对周边丁介桥港、喜新河、乐安港和京杭运河的水环境容量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下游含山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最大浓度的占标率满足要求。上游1km关心断面最大预测浓度化学需氧量为15.22mg/L、氨氮为0.83mg/L、总磷为0.042mg/L、石油类为0.035mg/L,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的限值。下游1km核算断面1最大预测浓度化学需氧量为16.97mg/L、氨氮为0.56mg/L、总磷为0.115mg/L、石油类为0.04mg/L,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的限值;下游1km核算断面2最大预测浓度化学需氧量为15.29mg/L、氨氮为0.57mg/L、总磷为0.093mg/L、石油类为0.045mg/L,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的限值;含山断面最大预测浓度化学需氧量为16.02mg/L、氨氮为0.55mg/L、总磷为0.165mg/L、石油类为0.024mg/L,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的限值。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在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的基础上,能够使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厂区范围内做好污水的收集、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构建筑物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管道和构建筑物的跑冒滴漏,污泥储于污泥池并用管道泵送至污泥脱水机房进行后续处理,本项目的实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固废处置影响

通过合理处置,本次项目固废最终均不排放环境,同时要求企业落实固废分类收集措施,规范分类存放各类固废,重点落实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置,以及做好固废储存处置台账和转移记录,确保固废储存处置过程规范,经过上述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7)生态环境影响

由于项目是在积极采取污染防治的前提下进行的,对污染源均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只要企业落实“三废”处理措施,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则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8)风险影响

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样“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芬顿流化床+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日常运行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维护各构筑物及各类设备、设施等,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及各处理段水质定期监测,根据水量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行状况,以保证最佳处理效率,确保污水厂内各设施均保持正常工况状态。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臭气处理采用“加盖封闭(局部设备封闭)+管道负压收集+生物滤池吸收+排气筒对空排放”处理工艺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控制措施

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可有效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防腐防渗设计,确保本项目构筑物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采用分区防治措施,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设立观测井,进行地下水水质跟踪观测。

5.固废控制措施

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高压板框压滤”处理工艺,污泥按照物化污泥和生化污泥分开处置,经鉴定后进行相应处置。危险固废废液废试剂瓶、废润滑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清运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化学品运输和操作使用管理制度,并加强管理。公司对厂区地面、生产车间、污水处理构筑物均进行防渗处理,安排环保专员定期巡查,发现泄漏及时封堵,严格规范员工生产操作流程,定期对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建设风险应急体系,并在平时开展演练及总结。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本项目装备技术水平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根据对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进行预测评价表明,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项目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正常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象 、范围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主要为项目建设区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影响问题;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公众对工程的建议等。

2、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5225~310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反馈。

(七)相关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丰庆街312号‌‌  联系人:杨晟 

联系电话:18767266688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407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87992602470828044@qq.com

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开元路100号   

电话0572-82668550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5224     



网上公示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