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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分区总体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8

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分区总体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分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分区总体规划(2022-2035

规划概要:本次规划四至范围为东临东苕溪,南至现状104国道和埭溪港,西至创业路、莫家栅路,北至原华丰矿、小羊山场平工程,总面积9.46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总体发展目标:成为中国美妆产业特色引领的国际型经济开发区,打造千亿级中国化妆品产业基地。

功能定位:打造中国美妆产业引领区、长三角绿色智造集聚区、长三角时尚消费首发地、浙江绿色园区示范区,成为吴兴产业经济跃升强引擎,湖州美丽经济展示主窗口,浙江美妆产业核心承载区。

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时尚美妆、装备制造及配套服务产业,其中配套服务产业包括研发设计、工业旅游、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现代物流、商务会展、产业金融等。

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六片”的总体结构。

.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环境空气:经预测,规划期内大气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均在允许范围之内,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项目,在配备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只要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管理要求实施,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地表水:规划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均排入埭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地下水: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的需要,只要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噪声:入园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通过加强引导、严格控制等措施,可减轻社会生活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只要按照规划环评要求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固废: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土壤: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开展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规范企业危废暂存设施,并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减轻和控制污染物对规划区土壤环境的累积影响。

生态:规划实施会对区域陆域、水域生态环境、景观格局及人居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其影响是有限的、可接受的。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功能定位、主导产业和规划结构总体较为合理,《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分区总体规划(2022-2035)》吴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吴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协调。规划区土地资源、水资源可以满足规划实施的需求,污水处理设施可以承载规划区产生的废水,能源供应可以得到保障,水环境容量可以支撑规划实施,区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但在大气环境容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制约。在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和局部地块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本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其他相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孙工 13666519944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朱工 0571-87996030

3)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和当地环保部门

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方式:0571-28869191

当地环保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2-2289607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与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发表意见和看法,建议按照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2398~922日,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150541568@qq.com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二O二三年九月八日



附件-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