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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7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及面积: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共分为南北两片,管理范围总面积175平方公里,涉及经开区、曹娥街道、秘厦街道、盖北镇等多个行政区域。为方便与周边街道、乡镇规划相协调,本次规划范围按照行政边界进行划定,仅规划经开区北片,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上虞区界,南至厦街道边界一一解放塘,西至常台高速,北至杭州湾南侧岸线,范围总面积119.26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作为上虞区乃至绍兴市参与长三角区域竞争的战略支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园区,奋力打造“全球先进绿色智造大平台、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数字化改革标杆地、‘重要窗口’建设模范生。

总体目标:将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产业创新引领、资源开放共享、生活品质宜居”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新城片区。

产业发展导向: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依托现有产业优势基础,对标浙江省“415X”产业集群,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集群化发展原则,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重点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大力培育半导体装备及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两大未来产业集群,不断强化现代服务业的支撑作用,打造若干标志性产业链,构筑形成“3+2+1”新产业体系。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演变趋势分析;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规划产业结构、规模和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论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575-82736844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71-87995270

3)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电话:0575-82735203

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电话:0571-2886915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517337911@qq.com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二三年九月五日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