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胰岛素及相关制品研发实验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3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胰岛素及相关制品研发实验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要求,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胰岛素及相关制品研发实验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在落实验收整改意见后,现将“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胰岛素及相关制品研发实验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胰岛素及相关制品研发实验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31日(共计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翔
联系方式:1352128505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恒敬实验室胰岛素及相关制品研发实验中心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
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胰岛素及相关制品研发实验中心项目验收意见.doc
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胰岛素及相关制品研发实验中心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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