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皎口水库至溪下水库联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5宁波市皎口水库至溪下水库联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宁波市皎口水库至溪下水库联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皎口水库至溪下水库联通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建设单位: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皎口水库至溪下水库联通工程建设任务是城市供水,设计引水规模为80万t/d,主要建筑物由进水口、输水隧洞和出口地下阀室等组成。
联通隧洞进水口位于皎口水库上游左岸,距周皎引水工程取水口约0.4km,进水口采用竖井式。输水隧洞经朱家山至溪下水库库尾出,隧洞全长6.476km,隧洞开挖洞径为3.60m~3.75m,衬后内径为2.80m的平底马蹄形隧洞。在桩号输1+017.627处设置一长0.351km的龙潭谷施工支洞,在桩号输6+327.148处设置一长0.193km的出口施工支洞。地下调流阀室位于出口支洞与主洞相交处,隧洞出口处设消力池。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30903万元。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https://47.96.16.157/?mod=hpgs-in&id=2335)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报告书可向环评单位索取。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环境影响的个人和团体。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nbrawwater.com/News_View.aspx?CategoryId=8&ContentId=13441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网站公开、报纸公开以及现场张贴等形式进行。公众提出意见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第二天起10个工作日,即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7日。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74-83038819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柴工 联系电话:0571-87996810 邮箱:470828044@qq.com
建设单位: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