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环境科技,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科技,浙江环境科技,环境科技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项目公示

PROJECT PUBLIC

年表面处理1500-2000万平方米各类金属、塑料制品改造提升项目(兴城路南侧、乐水路西侧地块)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9

宁波吉聚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12日,位于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城路15号。公司地处杭州湾畔,离建造中的杭甬高速复线4公里,交通发达,辐射长三角,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塑料镀铬、金属镀镍、镀锌、镀锡、镀化学镍、镀金、镀银、镀锌镍合金、真空镀膜加工;喷涂加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防腐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新东方搬迁过来,建造了75000平方新厂房,有各种全自动生产线80余条,一座废水处理中心和单独危化品仓库,年产表面处理4亿元,欢迎新老客户来公司参观合作。

年表面处理1500-2000万平方米各类金属、塑料制品改造提升项目(兴城路南侧、乐水路西侧地块)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表面处理1500-2000万平方米各类金属、塑料制品改造提升项目(兴城路南侧、乐水路西侧地块)项目

项目性质:搬迁

建设单位:宁波吉聚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中意(宁波)生态园东乐水路西侧、兴城路南侧

项目概况:余姚市鑫鑫电镀有限公司、余姚市增辉电镀有限公司、余姚市长丰电镀有限公司、余姚市亚东电镀有限公司和余姚市舜凯电镀厂重组成立宁波吉聚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重组后宁波吉聚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确定方案为金属铜镍铬线6条、塑料铜镍铬线2条、滚镀镍线18条、滚镀锌线12条、吊镀锌线10条、镀硬铬线4条、滚镀铜镍锡14条、滚镀铜镍金2条、滚镀铜镍银2条、锌镍合金4条、镀仿金2条、化学镍2条、退镀线1条、磷化线1条、电抛线1条,共79条电镀线、1条磷化线、1条电抛线。

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工业区内,近距离范围内无居住区,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中意产业园管委会,周围敏感点分布概况详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概况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km

X

Y

滨海产业园区管委会

313370.71

3348793.30

环境空气

300

二类区

S

2.6

规划居住区

313541.95

3348963.64

环境空气

未建

二类区

S

3

八塘横江

315104.43

3348454.45

地表水环境

/

 III

S

1.4

厂界外

/

/

声环境

/

3类区

厂界四周

厂界外200m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废气:项目废气中盐酸雾、硫酸雾、铬酸雾的排放浓度(折算基准浓度后)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敏感点处废气污染物落地浓度均能够满足要求,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生产废水分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化学镍/退挂废水7路进行收集,并纳入厂区污水站相应单元处理,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车间用水,剩余废水再经过深度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重金属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要求间接排放中的太湖流域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本项目固废采取分类管理和处置,槽渣、废活性炭、污泥、废离子交换膜、废包装桶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最终所有废物经综合利用或妥善进行安全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通过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3类标准。本项目周边200m内无住宅敏感点。因此,本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2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类型

污染物

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水

生产废水

采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车间内废水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分质、分流,工艺废水管路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要求;车间内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实施干湿分离

含镍、含铬废水槽边回收;生产废水分质分流收集,企业中水末端回用率50%综合回用率54%。

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1水污染物排放要求间接排放中的太湖流域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生活污水

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生化池。

废气

氯化氢

电镀线U型封闭式设计,顶部设吸风装置,槽体两侧采用双侧吸风。

综合酸雾:共有酸雾净化塔11套。

铬酸雾:镀铬槽添加抑雾剂,废气经网格板+碱喷淋净化塔处理后25m高空排放。共设置网格板+碱喷淋净化塔3套。

氰化氢废气:氰化镀槽添加抑雾剂,废气经二级次氯酸钠喷淋吸收塔处理25m后高空排放。共设置次氯酸钠喷淋装置7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硫酸雾

氰化氢

铬酸雾

固废

槽渣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危废仓库面积100m2,槽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破损包装桶分别装入密封、加盖的塑料桶/袋内暂存于危废暂存点。

无害化、资源化

废槽液

过滤棉芯

RO

废活性炭

废离子交换树脂

破损包装桶

废电镀品

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风机外设隔声罩,风机机壳与基础之间增加弹簧减震器、橡胶减震器、软木、沥青毛毡等减振方法,出风管道消声设计,对进风管道做隔声包扎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防腐防渗

废水、危废

电镀车间的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生产车间地坪自下而上设垫层、隔离层和面层,垫层采用厚度150mm以上、强度C28标号以上、并双向φ8-φ12@150配筋的钢筋混凝土,隔离层采用高分子材料;车间内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敷设网格板,湿镀件作业在湿区进行,湿区废水/液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所有生产线距布置在二楼及以上,不与地标进行接触。且车间电镀内生产设备四周设10-500px高围堰,围堰内设应急溢流口,用管道接至专用事故应急池;应急池溶剂应以不小于镀槽容积为准,并设置防撞围堰;对危险废物贮存场地面经硬化处理,并要求涂环氧树脂漆,尽可能设置于室内,若位于室外则应设有雨棚和围墙,周边设置废水导排渠道,并接至污水处理站;污水站按照防腐、防渗、防沉降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防腐防渗

杜绝地下水污染事故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选址基本合理。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符合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原则,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通过采取环保防治措施,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允许排放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29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吉聚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意(宁波)生态园东乐水路西侧、兴城路南侧

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1338584678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A2栋11层

联系人:卢工

联系方式:0574-87377851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

 

 

 

 

 

 

公示单位:宁波吉聚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