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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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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基地退役场地C区污染地块 土壤修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3

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基地退役场地C区污染地块

土壤修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1月,受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基地退役场地C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

1、项目概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基地退役场地(以下简称江山基地)位于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江山基地原为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相对控股的国有企业,拥有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热电联产等多领域的综合性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有二甲基甲酰胺(DMF)、二甲基乙酰胺(DMAC)、甲胺(MA)、合成氨、甲醇钠、环氧树脂等生产装置和自备热电站,生产过程全部采用DCS集散控制系统。江山基地于2020630日前停产,在20217月前完成了涉及生产的设备、建筑(构)物的拆除工作,地块未来拟用作商住混合用地(R/B)。详查结束后,根据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江山基地退役场地土壤修复工作分区开展的函》,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本地块划分为ABC三个区域,其中C区为“规划道路江东大道含西侧绿地的以东片区”,占地面积66551 m2(约99.83亩)

2、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结果

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基地退役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C区域范围内土壤镍、六价铬、钒、1,2-二氯丙烷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标准C区范围内地下水中pH、总硬度、总氮、氨氮、硫酸盐、氰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值及其他相关标准。

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基地退役场地C区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在规划为混合用途的条件下,根据一类用地要求开展风险评价,该地块土壤中镍、六价铬、钒、1,2-二氯丙烷超过风险控制值。本地块地下水pH、总硬度、总氮、氨氮、硫酸盐、氰化物作为综合性指标且无相关暴露途径,无法开展风险评估。

3、修复方案

1)修复目标

该地块土壤修复目标污染物为镍、六价铬、钒、1,2-二氯丙烷。结合目前国家对污染地块的管理要求地块后期的开发利用需求、地块土壤类型对环境本底值的影响(水稻土和红壤),优先选用筛选值或背景值作为修复目标值,对部分没有筛选值的修复目标污染物,以基于健康风险、综合考虑场地特征参数计算的风险控制值作为修复目标值。综上,镍修复目标值为336.61 mg/kg,钒修复目标值为200 mg/kg,六价铬修复目标值为3 mg/kg1,2-二氯丙烷修复目标值为1 mg/kg

 

2修复范围

土壤修复土方量共计15948.15 m3,其中重金属修复体积为14736.90 m3,有机物修复方量为720.06 m3,复合污染方量为491.19 m3,修复深度分别为0-8m

3)修复模式与建议

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修复工期、修复预算及业主需求等因素,建议土壤修复优先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其次考虑选用陶粒窑协同处置

本地块地下水氰化物、氨氮、总氮、硫酸盐检出浓度较高,在未来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基坑降水、渗排积水等在未经检测的情况下均不能采用直排的方式进行处置,需进一步检测或预处理,待其满足雨水/污水相关纳管要求后纳管排放。

土壤重金属镍、钒修复目标值为风控制/背景值,修复后地块范围内的土壤虽已满足人体健康风险要求,但部分区域浓度仍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该部分土壤在未来开发利用过程中不能随意进行处置。原则上在修复及后续地块开发过程中,该部分土壤不能离场,确需离场处置的,则需经第三方论证可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