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配套污水管线工程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0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
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配套污水管线工程
环评公示
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配套污水管线工程拟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北十二路、东七路、兴滨路、柯海大道、北十一路等路段实施。为听取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个人对该单位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特将项目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配套污水管线工程
2、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北十二路、东七路、兴滨路、柯海大道、北十一路等路段
3、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拟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北十二路、东七路、兴滨路、柯海大道、北十一路等路段实施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配套污水管线工程,本工程在马鞍街道的北十二路(柯海大道-规划西二路)、东七路(北十路-北十一路)、兴滨路(北侧1#泵站-规划恒鸣地块泵站)、柯海大道(北十一路-北十二路)、北十一路(东七路-兴滨路)等配套建设DN800-DN1200污水管线,管线采用PE排水管和Q235螺旋焊接钢管,管线全长约7千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具体落实各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影响较小,并且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影响也随即消除。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3-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施工期 | ||||
水污染物 | 施工 | 施工扬尘 |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和标化施工,施工场地应配备滞尘防护网,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装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施工现场运输车和部分施工机械应控制车速。 | 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废气污染物 | 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 | 设临时厕所和化粪池,并及时用环卫吸粪车清运;泥浆、地面冲洗水等通过沉淀池沉淀后上层清液循环回用,底层沉淀物干燥后作为建筑垃圾清运,砂浆等废液应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 | ||
噪声 | 机械噪声 | 采取临时护围隔声设施。如工期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办理夜间施工许可。 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 ||
固体废物 | 建筑垃圾 生活污水 | 施工人员生活区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尽量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的跑、冒、滴、漏,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固废要定期清运。 | ||
营运期 | ||||
废气污染物 | 管线 | 恶臭 | 在污水输送管网的适当部位,设置排气阀,分散排放恶臭等有害气体,防止局部聚集; | 减少臭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噪声 | 噪声 | 在管网运行阶段,夜间不进行管道排气作业,排气阀排气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 | 场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 |
风险 | 风险防范 | 加强对管道压力和流量的监控,及时发现管道破损导致的事故,并确定破损管道位置点。 及时关闭启闭阀门,减少损耗量。 对破损的桥管进行更换,埋地管在更换后,根据冲刷造成的土壤流失量进行回填,避免地面塌陷事故的发生。 在管网铺设的敏感路段设置警示标志,防范其它工程野蛮施工等人为因素对污水管网正常运行的影响,避免管网破裂的事故风险; 成立事故处理机构,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紧急事故时可采取暂停排污大户向污水干管排放废水,以减少事故废水排放量,减轻事故排放的污染程度; 加强设备定期维修管理,备足配件,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处理; 严格控制进管网水质要求,防止有毒、有害废水对管网的腐蚀与破坏; 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查,及时解决事故隐患。 | 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 |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配套污水管线工程选址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北十二路、东七路、兴滨路、柯海大道、北十一路等路段,项目建设符合绍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绍兴市柯桥区土地利用规划、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只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境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内10个工作日之内(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3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2、对本公司环保行为的看法;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本告示发布10个工作日之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评审批部门和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公室处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575-84125977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1-87979852
十、当地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575-85628298
十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陶公路(柯华路东侧)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18657569118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
(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